产后抑郁症都有那些诊断方法?应符合哪些标准才能判定是得了产后抑郁?

一捅一个马蜂窝Lv.3
产后抑郁症的诊断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主要依据病史、精神症状检查,并结合病程进展的规律进行考虑。其诊断方法和标准与一般的抑郁症相似。在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中,关于抑郁症的诊断主要依据四个方面:症状、严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标准。

首先,无论哪个类型的抑郁,必须符合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抑郁发作以心境低落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甚至发生木僵。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某些病例的焦虑与运动性激越很显著。

在症状标准方面,以心境低落为主,并至少有下列四项:

1. 兴趣丧失、无愉快感;
2. 精力减退或疲乏感;
3. 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 自我评价过低、自责、或有内疚感;
5. 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下降;
6. 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自杀、自伤行为;
7. 睡眠障碍,如失眠、早醒,或睡眠过多;
8. 食欲减低或体重明显减轻;
9. 性欲减退。

在严重度标准方面,社会功能受损,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在病程标准方面,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已持续二周;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诊断。若同时符合分裂症的症状标准,在分裂症状缓解后,满足抑郁发作标准至少二周。

在排除标准方面,需要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或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抑郁。

此外,美国分类法系统(DSM-Ⅳ)要求,起病时间为产后4周内。对于轻性抑郁症,发作符合上述标准,但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轻度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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