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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治疗失败的类风湿关节炎患者

两个剂量组多次给药注射杰瑞单抗联合口服甲氨蝶呤在类风湿关节炎患者中安全耐受性、药代动力学I期临床研究

患者权益

成功参与本研究后,参与患者可以获得以下权益
免费
研究药物
免费
研究相关检查
免费
专家定期检测
一定的交通补助

基本信息

性别
男女不限
年龄
18-70
适应症
类风湿性关节炎

药物名称 GB224-002

研究所处阶段 招募中

研究目的 1.评价2个剂量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评价2个剂量组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3.有效性(ACR20); 4.药效学指标变化(IL-6)

入选标准

1    理解试验步骤和内容,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5岁,不限性别。
3    符合2010年ACR分类标准(修订版)诊断的类风湿关节炎,至少3个月。
4    筛选时符合活动期定义:同时满足下面3个条件(以28个关节为主):4个或4个以上的关节肿胀;6个或6个以上的关节压痛;符合以下标准中的至少1条:血沉>28 mm/h或C反应蛋白>2.0 mg/dL。
5    试验给药前,至少接受过3个月MTX治疗,且剂量稳定(10~15 mg/周)至少4周。
6    试验给药前,已停用除MTX以外的其他DMARDs(包括但不限于:氯喹、羟氯喹、金制剂、青霉胺、柳氮磺胺吡啶、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环孢素A、来氟米特、金硫葡糖、金诺芬等)至少4周。
7    试验给药前,允许使用过TNFα拮抗剂(已获批或探索性新药),由于治疗反应欠佳、不耐受或经济原因停用至少4周。
8    试验给药前,如正在使用糖用皮质激素,则剂量必须稳定在≤ 10 mg/d(相当于强的松的剂量)至少4周;若未使用糖皮质激素,则至少4周未口服或12周未局部注射。
9    筛选期育龄女性受试者的妊娠试验阴性,无论男女均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及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医学上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能够读懂并正确完成评估表格。
10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临床方案规定完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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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标准

1    之前接受过同类生物制剂(IL-6/IL-6R拮抗剂)治疗RA。
2    对试验药物的任何辅料或其他任何动物源蛋白过敏,或对免疫球蛋白产品有超敏反应。
3    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活动分级为IV级或需坐轮椅或卧床者。
4    试验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肌注或静注或关节腔内注射糖皮质激素(包括肌注ACTH)。
5    试验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活(减毒)疫苗。
6    试验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干扰素治疗。
7    试验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8    试验给药前3个月,使用过其他治疗性生物制剂(TNFα拮抗剂除外)。
9    筛选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Ab)、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抗体(Anti-HIV)及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符合其中任何一项者。
10    已知有结核感染或潜在性结核感染的受试者:1)已知结核感染:(符合任何一条者);活动性结核感染或者有疑似结核的临床体征和症状(肺部或肺外);发生过累及任何器官系统的活动性结核感染,或者其他器官系统有与结核感染相符合的症状;筛选时或之前3个月内放射学或其他影像学检查中发现既往感染证据(陈旧性结核证据:肺和/或胸膜纤维疤痕;肺尖等部位钙化灶;肺门和/或纵膈淋巴结病变;肺上叶体积减少;肺空洞);2)潜伏性结核感染迹象:没有提示结核感染的体征、症状或体格检查异常,且胸片(或其他影像检查)中没有结核感染的证据,但γ干扰素试验(IGRA)呈阳性。
11    筛选前6个月曾发生过机会性感染(带状疱疹、巨细胞病毒、支原体、卡氏肺囊虫、组织胞浆菌病、念珠菌、曲霉菌、除结核杆菌外的分支杆菌等)。
12    有慢性感染病史(如慢性肝炎、慢性肾脏感染等),近期(6个月内)发生过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如:肝炎、肺炎、肾盂肾炎等),或当前有任何症状或体征提示可能存在感染(例如发热、咳嗽、尿急、尿痛、腹痛、腹泻、皮肤感染性伤口等)。
13    处于高感染风险的受试者(如腿部溃疡、留置导尿管、持续性或复发性胸部感染及长期卧床不起或久坐轮椅者)。
14    有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病史者(包括淋巴瘤或在任何时候有表现为淋巴增生性疾病的体征或症状);或脾肿大。
15    筛选前5年内曾有或现患有恶性肿瘤者(经充分治疗并完全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16    现患有或曾有过充血性心力衰竭疾病或病史者。
17    现患有或曾有过肺间质病变病史者。
18    现患有或曾有过多发性硬化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或病史者。
19    有证据表明受试者患有严重、进行性、未控制的心脑血管、肾脏、肝脏、造血系统、胃肠道、内分泌、肺脏、神经疾病病史者,以及其他研究者认为不宜加入本试验的情况。
20    需要排除的异常实验室指标包括:白细胞(WBC)< 3.5×109/L或> 10×109/L,中性粒细胞(ANC)<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100×109/L,血红蛋白(HGB)< 85 g/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倍正常值上限(ULN),碱性磷酸酶(ALP)> 2倍ULN,血肌酐(Cr)> ULN,甘油三酯(TG)> ULN,总胆固醇(TC)> ULN,高密度脂蛋白(HDL-C)< ULN,低密度脂蛋白(LDL-C)> ULN。
21    现患有或曾有过其他全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或强直性脊柱炎等)或继发性、非炎症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或纤维肌痛),其症状和体征预期会影响试验药物评价者。
22    有人工关节感染病史,且人工关节仍在体内。
23    接受过 > 3次关节成形术者。
24    筛选前6个月内进行过器官移植手术者。
25    哺乳期女性。
26    有长期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27    受试者交流、理解和合作能力不够,或文化水平较低,不能理解并正确填写相关表格,有不依从医嘱服药史,或存在其他可能干扰受试者依从方案的情况(如:患有精神疾病、经常旅行、缺乏参试动机等)。
28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病症(如临床显著症状或实验室指标异常)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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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地区

北京市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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