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丙型肝炎治疗:如何平衡规范化和个体化的需求?

旧风年间Lv.2
慢性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导致我国慢性肝炎发生除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我国一般人群HCV感染率为3.2%,约3800万人感染HCV。由于丙型肝炎病毒的特殊性,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常常可使HCV从体内清除,从而达到治愈的目的,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如何达到对慢性丙型肝炎的有效治疗比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有更高的要求。

自90年代初发现丙型肝炎病毒并应用IFN治疗慢性丙型肝炎以来,特别是近些年随着聚乙二醇化干扰素的开发和与利巴韦林(ribavirin,RBV)的联合治疗,持续病毒应答率有显著的提高。从最初单独应用普通IFN治疗的持续病毒应答率不到20%,到联合疗法后的40%~82%,为丙型肝炎患者带来了更多的希望。

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多种因素可影响慢性丙型肝炎干扰素抗病毒的疗效,为使患者获得更大的疗效费用比(cost-effective),仍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特征和病毒学特征进行个性化治疗。当前对丙型肝炎病毒有效的上市药物为干扰素,包括普通IFNα、复合IFN和聚乙二醇(PEG)化干扰素α(PEG-IFNα)。对于无RBV的禁忌证者,均应采用联合疗法。

基因型是影响疗效和决定疗程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初治者在进行IFN抗病毒前需要进行HCV基因型的检测。基因1型患者、高病毒载量者、重度肝纤维化者以及高体重患者,普通IFN5MU肌肉注射,PEG-IFNα-2a 180μg或PEG-IFNα-2b 1.5μg/kg每周皮下注射1次,RBV1000~1200mg(体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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