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饮食上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且醉待山雨Lv.2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在饮食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缓解期无症状者:可以正常饮食,无需特别忌口。

活动期:

(1)需要避免暴晒,应以清淡饮食为主,多吃富含维生素的青菜和水果;菠菜能加重狼疮性肾炎的症状,因此不宜食用;花菜能加快脱发的进程,不宜食用;芹菜等易引起面部红斑,不宜食用。

(2)肉类:羊肉、狗肉、鹿肉、马肉、驴肉等性温热,盘状红斑狼疮患者不宜食用。

(3)海鲜类:鱼虾螃蟹等海鲜类食物,可能引起部分盘状红斑狼疮患者出现过敏反应或引起病情复发,最好避免食用。

(4)胆固醇高的盘状红斑狼疮患者应禁食动物内脏、蛋黄、带鱼、猪脑等。

(5)水果类:有光过敏的盘状红斑狼疮患者禁食无花果(增强光敏感作用的食物);过敏体质患者慎食菠萝、芒果、杨梅。

(6)高苯氨类蛋白食物:如牛肉、乳制品、豆腐皮、松鱼干,少吃豆氨酸的食物,如蚕豆、大豆类食物,因这些食物有可能诱发和促使病情恶化。

(7)辛辣的刺激性食物:这是红斑狼疮饮食中的大忌,包括辣椒、大蒜、大葱、韭菜、桂圆等热性食物,红斑狼疮患者虽然无绝对忌口,但不宜多吃。因服用激素引起高脂血症的患者应注意少吃脂肪及胆固醇含量较高的食物。含糖量高的甜食也应少吃。

(8)不宜饮酒,也不宜饮用药酒、补酒,并应戒烟。

(9)注意避免使用含雌性激素的药品和食品,如胎盘、脐带、蜂皇浆、蛤蟆油、某些女性避孕药等。

对有肾脏损害表现者,如少尿、高血压、水肿或有氮质血症者应采用低盐低蛋白饮食,并限制水的摄入。待水肿消退,血压正常,蛋质血症消失,可进食普通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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