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疗法如何辅助治疗肺癌?

努力生活每一天Lv.5
放射治疗是一种局部消灭肺癌病灶的重要手段。将放射疗法、手术与化疗综合应用,可提高治愈率。在各种类型的肺癌中,小细胞肺癌对放射治疗最为敏感,鳞癌次之,腺癌和细支气管肺泡癌的敏感性则较差。

单独应用放疗治疗肺癌的效果有限,3年生存率仅为10%,因此放疗多用于手术后,对癌肿或肺门转移病灶未能彻底切除的病例。一般在术后1个月左右开始,剂量为40~60Gy,疗程约为6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缩小癌灶,减少术中出血,提高癌灶的切除率。

对于晚期肺癌病例,如出现阻塞性肺炎、肺不张、上腔静脉阻塞综合征或骨转移引起剧烈疼痛者,可进行姑息性放疗以减轻症状。放疗的禁忌证包括:全身状况不佳或呈恶病质状态的患者;高度肺气肿放疗后可能会引起呼吸功能代偿不全的患者;全身或胸膜、肺广泛转移的患者;癌变范围广泛,放疗后将引起广泛肺纤维化和肺功能代偿不全的患者;癌性空洞或巨大肿瘤,后者放疗后会引起空洞形成。

虽然放射疗法是一种有效的治疗方式,但也会引起一些放射反应和并发症。这些反应包括倦怠、维纳减退、低热、骨髓造血功能抑制、放射性肺炎、肺纤维化和癌肿液化空洞形成等。因此,在放疗过程中需要对这些反应进行密切观察和处理。

总之,放射治疗是治疗肺癌的一种重要手段,但需要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于不同的肺癌类型和病情,需要制定不同的放疗方案,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总数 0
发表评论返回
发表您的看法
专题推荐
精彩话题

帮助患者降低花销

药房对接、病历翻译、远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