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都有哪些临床表现?

春秋不做梦Lv.3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我国发病率为9.4%,国外报道7%~12%。本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症状包括:

血压升高:收缩压≥17.3kPa(130mmHg),或舒张压12.0kPa(90mmHg)或较孕前增加4/2kPa(30/15mmHg)。
水肿:体重增加过多,每周增加>0.5千克,下肢和腹壁水肿,重者出现腹水,经休息水肿不消退。
蛋白尿:尿蛋白在(+)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多于5克。
患者自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上腹部疼痛等。
抽搐昏迷:病情最严重的表现,可发生在产前、产时或产后。抽搐时病人表现面肌紧张、牙关紧闭、眼球固定而直视前方,继而全面肌肉强直、剧烈抽动、呼吸停止、意识丧失、大小便失禁,发作频繁或持续昏迷者常可死亡。
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关键在于做好孕期保健工作,加强宣传教育,了解血压水平。每次产前检查除应测量血压外,还应测量体重、检查尿中是否出现蛋白。对有妊高征家族史、肾脏病、糖尿病及羊水过多、多胎妊娠的孕妇更应注意。产前检查的次数可适当增加,以便密切注意病情变化。

一旦出现妊高症,应积极治疗。其治疗原则是降低血压、控制水肿、防止抽搐、适时中止妊娠。首先要让患者卧床休息、给予低盐饮食、保持安静、避免过强的光线刺激。若血压特别是舒张压在14.6kPa(1110mmHg)以上或出现抽搐,应给予25%硫酸镁静脉注射,并可配合肼苯哒嗪或柳氨苄心定等降压药物。对于严重妊高征经24~48小时治疗未见好转、或病情加重、或胎盘功能明显减退,应及时终止妊娠
总数 0
发表评论返回
发表您的看法
专题推荐
精彩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