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哮喘患儿来说在疫苗接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长愿相随Lv.2
许多家长在孩子被诊断为哮喘后,会对哮喘儿童是否可以接种疫苗产生疑虑。实际上,哮喘儿童在哮喘不发作时可以并且应该接种疫苗。疫苗在感染性疾病的防治中起着关键作用,有助于降低感染性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所有列入计划免疫的疫苗都应该是接种的对象。

以下情况应禁忌或暂缓接种疫苗:

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儿童不宜接种,需等待疾病治愈后方可进行接种。
体温超过37.5℃,有淋巴结肿大的儿童不宜接种,应查明病因并治愈后再接种。
患有严重心、肝、肾疾病和活动型结核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神经系统发育不正常或有脑炎后遗症、癫痫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患有严重疾病、严重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或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儿童不宜接种。
在哮喘急性发作期不宜接种,待病情缓解再接种。
当孩子有腹泻时,尤其是每天大便次数超过4次的患儿,须待恢复两周后,才可服用脊灰疫苗。
支气管哮喘并不是接种疫苗的绝对禁忌症。孩子接种疫苗后不一定会出现加重哮喘的情况,只有在哮喘急性发作(出现喘息、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尤其是应用全身型糖皮质激素时应暂缓接种。但并不等于哮喘儿童不能接种疫苗,在哮喘的缓解期(长期维持吸入哮喘药物)且健康情况较好时应进行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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