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斑狼疮患者在孕期都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春秋不做梦
Lv.3
红斑狼疮(SLE)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对生育和妊娠可能产生影响。因此,对于计划妊娠的SLE患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卵巢功能保护:SLE治疗中常用的环磷酰胺(CTX)和雷公藤制剂可能会导致性腺毒性反应,从而影响卵巢功能。因此,在应用这些药物时应慎用,注意月经变化,定期检查性激素水平,如发现异常变化及时调整治疗,避免不可逆的卵巢功能衰竭。
妊娠时机掌握:妊娠、生育曾是SLE患者的禁忌,因为这些情况可能导致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然而,随着SLE疗效的改善,多数SLE患者可以安全地妊娠和生育。SLE患者妊娠的时机主要取决于病情活动情况,疾病控制后可按计划怀孕。但如果伴有心、肺、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病变者均属于妊娠禁忌。开始妊娠时SLE病情处于活动期较病情稳定者更易于复发。一般主张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1年以上且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并且停用免疫抑制药半年以上(如CTX、甲氨蝶呤、雷公藤等)的患者可以考虑妊娠。原来有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最好等抗磷脂抗体阴转3个月以上再怀孕,以减少流产的发生。
严密监视和恰当用药:SLE患者妊娠期间需要在风湿科和产科共同随访,严密监视病情变化。如病情不稳定,可应用泼尼松治疗,剂量应在30mg/d以下。与此相比,地塞米松能直接影响胎儿,因此应避免使用。反复流产的SLE患者通常与抗磷脂抗体阳性有关,需加小剂量阿斯匹林治疗。抗疟药能积聚于婴儿视网膜,因此在受孕前应停服;硫唑嘌呤、环孢素对胎儿的影响尚缺乏大样本研究依据。如果病情严重不得不使用CTX或甲氨蝶呤,为了母亲的安全和避免出现畸胎,应终止妊娠。
总之,SLE患者可以安全地妊娠和生育,但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掌握好妊娠时机并进行严密监视和恰当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