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来说能否完成妊娠?

翻不完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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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生育能力正常,但患者妊娠后容易发生流产、早产、死产、胎儿宫内发育不良等情况。特别是伴有抗ACL抗体阳性的患者,异常妊娠发病率较高。妊娠可诱发SLE、加重病情或使疾病复发。
目前较一致的认识是,SLE患者妊娠后,大约50%的患者病情加重,原发病情处于活动期者,病情恶化更为显著。即使处于病情稳定期的妊娠,也有10%-30%的患者在妊娠中或分娩后病情加重,更有部分患者在妊娠中出现肾病或原有肾病加重,甚至诱发肾衰竭。
妊娠对SLE病情的影响可能与妊娠时患者体内雌激素水平升高有关。因此,目前主张活动期SLE患者不能妊娠,经治疗病情稳定达一年以上,口服泼尼松片在15mg/d以下的患者,可考虑妊娠。
对于SLE患者,如果想要怀孕,建议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评估,确保自身条件符合妊娠要求。同时,在妊娠期间需要密切监护和定期检查,以确保母婴的健康安全。对于已经怀孕的SLE患者,应当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和调整治疗方案,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妊娠并发症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