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红斑狼疮患者生育中常见问题:生育力、遗传风险与孕期管理

夏风不燥Lv.2
红斑狼疮是一种常见的免疫性风湿病,常常困扰着育龄妇女。在过去,由于医疗水平的限制,狼疮患者的生育风险被认为极高,甚至可能威胁生命,因此许多女性被迫放弃了生育的权利。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诊治水平的提高,如今红斑狼疮患者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儿育女。

事实上,作者已经有多达20多例红斑狼疮女性成功生育的经验。这些成功案例的出现,让狼疮患者看到了生育的希望。但是,生育对于红斑狼疮患者来说,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妊娠与狼疮活动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狼疮活动可能导致早产、死胎、流产、胎儿宫内发育迟滞及子痫和先兆子痫的发生率增加,使得妊娠变得高危。而妊娠有时也会诱发狼疮的活动,加重病情。

因此,对于有生育需求的狼疮患者,医生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权衡利弊。在确定妊娠后,患者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并得到风湿科、产科和家属的全力配合。

在准备生育的过程中,患者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的时机。例如,病情需要稳定至少6个月(最好1年)以上,24小时尿蛋白定量需要小于0.5g,没有重要脏器损害,激素用量需要小于每日15mg,并且停用免疫抑制剂半年以上。同时,患者还需要避免服用一些妊娠期间禁忌的药物。

一旦怀孕,患者需要定期进行随访和复诊。在28周内,一般需要每4周进行一次随访;28周至分娩期间,每2周进行一次随访;特殊情况下,随访次数可能需要增加。在随访过程中,医生会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母婴安全。

在妊娠期间,如果狼疮活动加重,需要及时处理。头3个月病情重度活动应考虑终止妊娠;轻度活动者可以通过调整泼尼松的用量来控制病情;病情中、重度活动者可能需要大剂量泼尼松或甲强龙冲击治疗,并尽快减量至泼尼松15mg/日以下。如果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肾脏严重病变时,可以选择硫唑嘌呤、环孢素或他可莫司。对于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的患者,需要根据病情选择阿司匹林或肝素治疗。

在药物治疗方面,有些药物是狼疮患者在妊娠期间可以安全使用的。例如泼尼松、甲泼尼龙等不含氟的激素剂型,以及最小有效剂量的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环孢素、他可莫司等。但是禁用甲氨蝶呤、麦考酚酯、环磷酰胺、来氟米特、雷公藤等药物。如果患者之前已经服用了上述药物,应该在停药半年后再考虑妊娠。同时可以使用羟氯喹进行治疗。

对于分娩方式的选择,如果整个妊娠期间病情稳定,可以自然分娩;而如果病情不稳定或出现产科并发症,可能需要剖宫产。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终止妊娠。例如妊娠头3个月出现明显狼疮活动危及母体安全时;监测胎盘功能低下危及胎儿时;出现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精神异常、脑血管意外、心力衰竭、弥漫性肺间质病变伴呼吸衰竭等严重并发症时;以及24小时尿蛋白定量大于3克伴有严重浮肿等情况。此外,如果妊娠满38周胎儿发育成熟,也建议考虑终止妊娠。

在生产过程中,激素的用量也需要特别注意。服泼尼松5mg/日以下者,生产时不需增加激素量;而服泼尼松5mg/日以上者,手术期间应激素补充治疗。正常分娩、人工流产或中期引产手术的患者应手术当日加泼尼松5mg或相当剂量激素;或术前半小时静脉注射甲泼尼龙5mg或氢化可的松25mg;手术次日恢复口服剂量;剖宫产手术应在原口服剂量基础上;手术当中静脉给予甲强龙10mg-15mg或氢化可的松50mg-75mg;术后次日起氢化可的松20mg;8小时1次;术后第3天恢复术前用量。

最后是关于母乳喂养的问题。服泼尼松或甲泼尼龙、羟氯喹者均可母乳喂养;而如果泼尼松超过20mg/日或相当剂量激素时;应弃去服药后4小时内的乳汁;服药4小时后再哺乳;服阿司匹林、华法令或用肝素时也可哺乳;服甲氨蝶呤、环磷酰胺、来氟米特、麦考酚酯、环孢素、他可莫司者不能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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